是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给予免学费资助(艺术类除外);民办学校学生按本地区同类公办学校学费免费标准资助
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国奖励2万名。